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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精準治理 環境質量穩中有升 |
(時間:2021-8-12 11:00:52) |
江西省今年著重推進贛江干流水環境質量提升,由單一控制PM2.5轉向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上半年實現環境質量穩中有升,呈現天更藍水更清美好環境。 今年上半年,江西全省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5.7%,同比上升0.2個百分點。全省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為92.2%;國考斷面水質優良率為94.7%,同比上升0.8個百分點,長江干流10個斷面均為Ⅱ類水質。 104個縣區(開發區)PM2.5達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上半年,江西省PM2.5平均濃度為30微克/立方米,較2018-2020三年同期均值下降11.8%;11個設區市的PM2.5濃度在25微克/立方米-38微克/立方米之間,排名前三的是景德鎮、贛州(并列第一)和撫州,111個縣區(開發區)中,104個縣區(開發區)PM2.5達空氣質量二級標準。 江西全省空氣質量優良率為95.7%,同比上升0.2個百分點;11個設區市的空氣質量優良率在90.1%-99.4%之間,排名前三的是景德鎮、贛州和新余;PM2.5平均濃度和空氣質量優良率在中部六省中都排在第一位。 江西省自2020年以來臭氧污染期較往年大幅提前,全省呈現臭氧污染時段從秋季向春季延伸,污染區域由贛北、贛南局部地區轉向全省大范圍的態勢,影響到全省空氣質量優良率。 因此,今年江西將大氣污染防治的工作重點由單一控制PM2.5轉向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推進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監測網絡建設,進行環境空氣VOCs自動監測體系建設,建立工業園區VOCs自動監測體系。九江市、萍鄉市、撫州市、上饒市等地已利用VOCs執法監測設備開展監督檢查。 贛江干流33個斷面中29個達到Ⅱ類水質 今年在較上一年增加45個斷面和降雨量同比減少的情況下,江西地表水環境質量基本保持穩定,全省地表水監測斷面(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為92.2%,全省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良比例為94.0%,長江干流10個斷面均為Ⅱ類水質。 贛江干流33個斷面中,Ⅱ類水質斷面29個,Ⅲ類水質斷面4個。全省所有地表水斷面均無劣Ⅴ類水。鄱陽湖點位水質優良比例為22.2%,全湖總磷濃度為0.065mg/L。 今年以來,江西定期組織開展全省斷面水質狀況分析,督促各地開展不達標斷面污染源排查整治,積極采取工程性措施,全面提升全省地表水環境質量,力爭贛江干流基本達到Ⅱ類水。同時,進一步完善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及收集管網提質增效,組織開展縣級城市完成黑臭水體排查整治,積極改善鄱陽湖斷面水質。 土壤污染防治制度體系基本建立 繼今年1月1日《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正式實施后,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發布《江西省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至此,江西土壤生態環境保護地方立法和地方標準實現了“零”突破。 江西將繼續加強《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配套制度的建設,組織制定工業用地土地權使用人變更盡職調查暫行規定,修訂《建設用地土壤環境調查評估及治理修復文件編制大綱》,組織制定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管控修復方案以及效果評估評審技術要點,完善省以上專項資金項目管理制度,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落地、落細、落實。 目前,《江西省“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已通過專家論證,正在圍繞生態環境保護重點領域,加緊編制省“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重點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土壤和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生態環境監測等專項規劃,形成以綜合規劃為統領、各專項規劃為支撐的規劃體系,在2021年和“十四五”期間,持續推進江西生態環境質量繼續穩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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