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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壤污染防控修復研究的思考與展望 |
(時間:2015-7-24 11:12:34) |
嘉賓介紹:駱永明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研究員。主要研究領域為土壤環境質量與風險管理、土壤污染與修復。 中國科學院煙臺海岸帶研究所常務副所長、研究員駱永明作了題為《我國土壤污染防控修復研究的思考與展望》的報告。我國土壤污染“防、控、修”工作如何開展,未來研究框架如何構建駱永明研究員分享了自己的看法。 土壤污染“防、控、修”研究任重道遠,是長期性的工作。 農用地土壤污染問題,已經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但是,過去30年,耕地數量減少了幾億畝,在耕地數量減少的情況下,糧食在豐收,我們依靠的是什么?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肥料和農藥,農用地污染與防控修復具有長期性。 數以萬計的場地是重污染、高風險場地,危及人居環境安全,資源、能源利用及生產經營活動等還將造成新型土壤污染。場地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及其防控修復具有長期性。 煤礦、油田大范圍的污染,工業固體廢棄物排放量不斷增加,廢渣、廢水、廢氣進入土壤,導致土壤環境疊加性污染。第三次土壤調查已經顯示重污染農田主要還是因為企業造成污染,占36%,顯示了污染與防控修的長期性。 流域性、區域性土壤重金屬污染態勢凸顯,嚴重影響區域環境安全和生態建設,污染防控修復任務艱巨。 無論在理論方法、技術裝備、監管體系、產業化支撐等方面,我國在土壤污染防控與修復方面都有巨大的迫切需求。 思考和展望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控修復工作的總體建議如下: 第一,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刻不容緩,迫切需要優先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使我國土壤質量的維護與改善、污染預防、控制及修復等工作有法可依。 第二,亟需制定、修訂國家及地方的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尊重自然規律,按照分區、分類等原則,科學制定新標準,修訂舊標準,允許地方制定區域土壤環境質量標準體系。 第三,盡快啟動《土壤污染防治與修復行動計劃》。堅持以防為主,點治、片控、面防相結合,分階段、分步驟地構建適合我國國情的土壤污染防控體系,重點開展土壤污染防控與修復技術工程示范工作,以點帶面,加快成功技術及經驗的推廣。 第四,搭建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與資源可持續利用的科技研究與交流平臺,在加強基礎理論與技術研發的同時,也要注重引進、吸收、消化適用于國情的國外先進技術,加快土壤修復新興戰略產業的發展。 對我國土壤污染防控與修復科技研究的建議: 第一,應該把科學、技術與監管有機聯系的整體加以系統的設計,包括鏈條式設計。 第二,應該系統的認識土壤環境這個體系,土壤環境是一個多維系統,是由內部環境、外部環境及其界面環境三部分組成,它是一個有生命力的系統,包括地下生態系統和以其為支撐的地上生態系統。 第三,研究土壤污染與修復時應該重視土壤特性。土壤是連續性、多過程的耦合,包括土、水、氣、生,多過程相互作用;是交換性、動態的土壤系統,有水驅動、人驅動、生物驅動、化學驅動,可以從分子到顆粒到土體到田塊到區域。研究土壤污染防控與修復時應該重視土壤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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