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余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依法履職、文明執法、廉潔執法和高效執法,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助力改善區域環境質量提供了堅強執法保障。
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
2021年,全市立案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92起,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86份,累計處罰金額1037.77萬元;移送公安機關偵辦案件3起,其中涉嫌環境污染犯罪1起,行政拘留2起,持續保持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高壓態勢,依法查處了一批環境違法行為,切實解決了一批群眾關心的突出環境問題。同時,積極推動實施《新余市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發動群眾力量對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舉報。2021年,全市對2起環境違法行為協查舉報人實施了獎勵,獎勵現金合計1.1萬元,其中一起被生態環境部評為優化執法方式典型案例。
推進差異化生態環境保護執法監管
落實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印發《新余市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實施細則》,對列入監督執法正面清單的企業采取“非必要不現場執法檢查”的原則,充分發揮生態環境守法企業在日常監管中的正面激勵和示范效應。2021年,全市納入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企業144家,利用在線監控檢查、無人機巡查、電話詢問等方式非現場檢查企業408家次,服務企業147家次,對清單內企業累計現場檢查127家次。
推進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
2021年累計對43家重點排污單位(A類)和20家非重點排污單位(B類)開展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督執法檢查,累計出動執法人員170余人次,發現各類環境問題40個,督促整改到位40個。其中聯合市商務局、市氣象局開展重點排污單位執法檢查19家,全年監督執法檢查情況均錄入了江西省“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監督平臺和江西省環境監察移動執法系統。
推進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管理
2021年,全市63家企業完成了在線監控安裝聯網,安裝率與聯網率均為100%。廢水監控點水質自動采樣器安裝聯網完成26套,安裝聯網率為100%。2021年全市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率為99.87%,有效率為100%,傳輸有效率達到全省年度考核要求。
推進環境監管網格管理
整合環境監管網格,將以往環境監管網格與全市綜治網格合并,由原四級網格擴充為五級網格,最基層網格由原村委會(社區)延伸至村小組(居民小區),網格數由583個擴充為2219個,實現了環境監管關口前移,監管觸角向下延伸,建立了發現問題、反饋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的閉環監管機制。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支隊定期對各級網格運行情況進行督導,嚴格落實“三個第一”工作法,即:發現環境違法行為第一時間上報、執法人員收到投訴后第一時間到場查處,查處情況第一時間反饋給網格員。據不完全統計,2021年受理并解決各類環境問題7000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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