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寧夏:不得擅自降低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 |
(時間:2021-10-21 12:41:32) |
10月21日,記者從寧夏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寧夏啟動2021年-2022年冬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重點針對汽塵污染、揚塵污染等重點防治工作進行攻堅,各地堅決不能擅自降低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或在響應措施上搞變通、打折扣。 按照要求,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冬春季大氣污染防治的特點和難點,制定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具體方案,切實做到依法治污、科學治污、精準治污。其中: ——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期間,寧夏停止一切土石方作業和房屋拆遷施工。 ——寧夏和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應急搶險施工等根據需要可繼續作業,但應嚴格落實“六個標準化”要求,例如施工工地對堆放超過24小時不擾動的土石方要采用密目網進行覆蓋、土石方施工作業落實濕法作業措施等。 ——12月底前,除應急備用、調峰鍋爐外,各地級市建成區每小時35蒸噸以下的燃煤鍋爐全面淘汰,保留的燃煤鍋爐,要逐一建立清單臺賬。 ——10月底前,中寧縣、賀蘭縣集中供熱項目建成投用,實現城市建成區現有供熱燃煤鍋爐全部關停。 在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階段,寧夏生態環境廳基于自治區級區域預警結果向各地市發布預警提示信息,必要時實施區域應急聯動。各地要完善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及減排措施清單,在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級別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對應的減排比例分別不低于全社會排放總量的10%、20%和30%。優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和環保績效分級差的企業,對未按期完成冬春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任務的企業,依法采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 寧夏生態環境廳組織各地生態環境部門開展聯合執法、交叉執法,重點檢查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錯峰生產等情況,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處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堅決依法打擊在線數據弄虛作假等突出環境違法行為。對環保問題嚴重,影響惡劣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移送司法機關從嚴處理。寧夏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通報各地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達不到攻堅任務時序進度的市、縣(區)下發預警通知,對目標任務未完成的市、縣(區)公開約談主要負責人,并納入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地市要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追究,堅決整治一批攻堅行動期間“不作為”“慢作為”典型。
|
|
|
|
推薦圖片 |
 | 2021中國環境企業50強榜單發布 | 7月8日,由全國工商聯環境商會主辦的“2021中國生態環境產業高峰論壇”在成都舉行。會上,“2021中國環境企業50強榜單”發布,并對上榜企業授牌。
▲環境商會秘書 |
|
|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