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獲悉,為進一步加強重點區域聯防聯控,強化重點行業執法監管,從9月開始至12月底,山西省決定組織開展太原及周邊地區(1+10)聯動執法檢查,持續推進太原環境空氣質量改善。 此次執法檢查將聚焦PM2.5和臭氧污染協同控制,全面強化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行業、重點環節聯防聯控執法監管,協同推進區域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檢查的范圍和對象分別是太原市各縣(市、區),晉中市榆次區、太谷區、祁縣、平遙縣、介休市、靈石縣,呂梁市交城縣、文水縣、汾陽市、孝義市等重點區域內的工業園區(產業集群區)重點行業企業和涉VOCs企業兩大類。 為推進這項工作開展,山西省制定時間表、路線圖,要求今年9月底前,(1+10)重點區域以縣(市、區)為單位,完成重點涉氣工業企業以及傳統產業集群全面排查,并建立問題清單;10月至11月,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依法督促企業完成整改;12月,對所有問題清單企業進行復查,發現未整改到位的,依法采取按日計罰或限產停產等處罰措施。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現場檢查發現的各類問題,一律限期整改;對涉嫌環境違法行為,一律實行行政處罰;對無證排污、超標超總量排污、自動在線設備弄虛作假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依法采取按日計罰和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移送公安等行政強制措施;對短期內無法完成整改且不能穩定達標的嚴重超標企業,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提請當地政府實施關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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