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訂閱社區雜志 |
環境監測弄虛作假將嚴厲追責 江蘇擬明令禁止這五種行為 |
(時間:2020-1-8 9:17:12) |
1月7日,江蘇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舉行。會上審議了《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草案修改稿”)。現代快報記者獲悉,草案修改稿明確列出五種“篡改、偽造影響生態環境監測數據結果”的禁止行為。 這五種禁止行為包括,更換、隱匿、遺棄監測樣品或者通過各種方式改變監測樣品性質,干擾局部采樣環境或者干擾采樣活動;故意漏檢監測項目、改變監測條件、不正常運行或破壞監測設備及輔助設施、不正當修改監測儀器及設備的參數;未開展監測直接出具監測報告;偽造、編造原始記錄或者監測報告中的監測數據、監測時間及簽名等信息;其他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 有上述禁止行為將被嚴厲追責。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五條規定,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和人員篡改、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或者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依法應當撤銷資質認定證書的,資質認定主管部門應當撤銷。
|
|
|
|
推薦圖片 |
 | 全國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會議在京召 | 12月22日至24日,全國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出席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堅持和完善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 |
|
|
|
|
熱點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