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改善城鄉聲環境質量,保護群眾身體健康,通過事先執法提醒企事業單位落實治污主體責任,最大限度減少噪聲排放,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南通市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組織開展噪聲污染防治執法專項行動,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將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與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相比,新法確立新時期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的總要求,進一步體現了維護社會和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可持續發展的理念。
本次專項執法行動,市生態環境執法局以服務為理念,組織全市執法部門對標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對全市重點工業企業、重點工地等進行全面提醒式執法檢查,找問題、促整改,加強幫扶,推動相關單位完成產生噪聲設備綜合治理工作,全面實現達標排放。專項行動共分培訓準備、宣傳發動、整改實施三個階段進行,堅持用監測數據判斷企業環境行為,始終貫徹服務發展理念,對于提醒式執法檢查階段發現的涉及噪聲的排放問題,現場發放環境問題服務函,加強對相關單位的幫扶指導與整改,注重在執法檢查中開展普法工作,宣講法律法規,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同時,在本次專項行動中,全市生態環境執法部門對依據現行《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確定是違法行為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也請廣大企事業單位進一步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最大限度減少噪聲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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