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方面,VOCs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排放量申報制度等一些基本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排污收費制度的制定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很多排污企業處于觀望狀態,還沒有進入實質性的治理階段
●由于VOCs的治理工作涉及的技術途徑和工藝路線多,目前對很多行業VOCs治理的技術、工程設計、治理設施運營沒有規范性要求,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方面比較混亂,以至于一些治理設施不能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
◆本報記者張杰
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廢氣凈化委員會秘書長郝鄭平介紹說,根據《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和《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提出的要求,去年以來,國家和地方都明顯加強了VOCs污染防治政策法規和管理制度體系的制修訂工作。
其中,環境保護部等相關部門啟動了VOCs排污收費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引起了排污行業、企業的極大關注,推動了VOCs治理工作。
同時,國家和地方全面啟動了重點行業VOCs排放標準的制定工作。由于涉及到VOCs排放的重點行業眾多,原有的綜合標準中涉及到VOCs的只有11項,遠不能滿足VOCs排放控制要求,為此近年來啟動了一系列重點行業排放標準的制定工作。其中,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等3項標準2015年初已經頒布。
另外,還發布了《吸附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和《催化燃燒法工業有機廢氣治理工程技術規范》,為企業進行環境工程設計、環保設施運行維護,為環保部門進行污染物排放管理提供了技術依據。
“除制定相關政策法規、標準和技術指南外,各地還采取多種措施推動VOCs污染治理工作。京津冀等地區先后出臺了重點污染源VOCs污染治理的獎勵政策(治理補貼),補貼額度最高達到了治理費用的30%,有力推動了本地區VOCs污染治理工作。”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廢氣凈化委員會副秘書長、解放軍防化研究院研究員欒志強介紹說。
但是,他也表示,當前政策、標準和技術法規還不完善,嚴重限制了VOCs治理工作開展。比如VOCs大量排放標準的缺失使得排污企業和治理企業在治理時沒有排放限值依據,不知道有多少項VOCs需要治理,也制約了環保部門監管工作開展。
欒志強進一步說,在管理制度體系建設方面,VOCs的排污許可證制度和排放量申報制度等一些基本的管理制度尚未建立,排污收費制度的制定工作尚未完成,致使很多排污企業處于觀望狀態,還沒有進入實質性的治理階段。
由于VOCs治理工作涉及的技術途徑和工藝路線多,目前對很多行業VOCs治理的技術、工程設計、治理設施運營沒有規范性要求,設計、施工和管理等方面比較混亂,以至于一些治理設施不能滿足達標排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