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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印發《青海省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
(時間:2016-6-12 15:40:30) |
近日,青海省政府印發了《青海省2016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方案》,這是我省在總結三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礎上,將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從東部城市群擴展到六州,首次制定的全省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方案緊緊圍繞“抑塵、控車、治企、減煤”四大核心任務,結合產業結構調整、重污染天氣預測預警應急體系建設、嚴格依法監管等方面,提出了24項具體舉措。明確了兩市六州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年度目標,并將細顆粒物(PM2.5)納入考核體系,對未達標地區提出了下降要求。其中,2016年西寧市、海東市優良天數要達到75%,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年均濃度均較上年下降3%。 根據方案部署,兩市六州要全面開展揚塵綜合整治,強化建筑施工、道路和裸露地抑塵措施,嚴禁露天焚燒清掃廢物、荒草、農作物秸稈等,嚴控城市揚塵污染。要結合天然氣管網覆蓋及新能源推廣情況,劃定擴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加大10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淘汰力度,積極實施燃煤鍋爐“煤改氣”工程,年內淘汰燃煤鍋爐407蒸噸。要劃定擴大黃標車限行區域,落實經濟補貼激勵政策,強化交通疏導,加快油品升級改造和油氣回收治理,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1.75萬輛。要對主要城市鋼鐵、水泥、有色、化工等重點行業及燃煤鍋爐嚴格環保措施,對新建項目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火電行業新建項目實現超低排放;推進5萬千瓦以下自備電廠脫硫脫硝除塵一體化改造;完成70%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實施計劃和80%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 方案提出,全省嚴控“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對重點地區新改擴建項目實施不同倍量主要污染物總量置換削減措施,排污指標全部通過排污權交易有償獲得;根據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合理確定產業發展布局,淘汰落后產能。兩市六州要建立完善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體系,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和部門專項實施方案,做好重污染天氣預警應急工作。結合新修訂《大氣污染防治法》的實施,環保與公檢法部門強化聯動執法和案件移送檢察辦案機制,嚴厲打擊環境污染犯罪行為。 此外,方案明確兩市六州政府作為大氣污染防治責任主體,應組織制定地方年度實施計劃,強化資金技術保障,推進重點工程實施,促進年度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實現。省相關部門將按照《青海省大氣污染防治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進行年度考核,并對未按期完成治理或進展緩慢的工作,發揮新聞輿論監督作用,適時在媒體上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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