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辦法》日前火熱出爐,填補了目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地方立法的空白。或有力推動我國土壤修復地方立法的現狀,為我國土壤污染的治理起到先鋒帶頭作用。
福建“土十條”火熱出爐 填補地方土壤立法空白
日前,福建省第47次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辦法》(簡稱“辦法”),這也是“土十條”正式出臺前地方土壤立法的又一重磅消息。 根據《辦法》,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壤環境質量負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壤防治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和改善土壤環境,防止土壤污染,消除土壤污染危害,對所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辦法》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明確了法律責任。對不依法履行信息公開義務的、不依法審批項目造成土壤污染的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今年6月份,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沈躍躍率全國人大環資委調研組來福建開展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調研時表示,土壤環境安全直接關系到老百姓的菜籃子、米袋子安全,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一項重大的基礎性民生工程,受到全社會的廣泛關注。要從保障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和糧食安全大局出發,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切的問題入手,在防和治兩方面加大力度,以釘釘子精神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注重立法質量,增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使這部法律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能夠解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突出問題。調研組將充分吸納福建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進程。 眾所周知,我國“土十條”的出臺已成定勢,《辦法》的出臺可以說是大順應了天時、地利、人和,甚至填補了目前我國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地方立法的空白。 根據福建省環保廳最新消息,為遏制土壤污染,今年底前,福建省將建立省、市、縣(市、區)三級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項目庫,以重污染工礦企業、重金屬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重金屬污染農田周邊土壤等為重點,啟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工程試點。 此前,環保部副部長李干杰表示,“根據前期研究,中國擬爭取用六七年時間,使土壤污染惡化趨勢得到遏制,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穩中向好。”福建出臺《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辦法》,或有力推動我國土壤修復地方立法的現狀,為我國土壤污染的治理起到先鋒帶頭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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