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印發《濱州市綠色建筑標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綠色建筑標識的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等做了相應規定。自8月1日起,《辦法》將正式施行。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人員介紹,綠色建筑是指在全壽命期內,節約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最大限度地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民用建筑。此次印發的《辦法》包括總則、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附則四章,共二十八條,對綠色建筑標識的申報和審查程序、標識管理等做了相應規定!掇k法》明確,由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認定一星級綠色建筑并授予標識,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本地區一星級綠色建筑形式審查工作。通過形式審查后,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組織專家審查、現場核查,并形成專家審查意見!掇k法》同時規定了申報綠色建筑標識遵循的原則、認定工作流程、申報條件及要件材料、審查及公示內容、標識證書編號等,明確標識認定通過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綠色建筑標識管理信息系統進行。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主動靠前服務,多渠道、多形式宣傳普及綠色建筑知識,積極引導申報綠色建筑標識;嚴格落實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圖審機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運營單位、咨詢機構的技術責任;同時主動對接金融機構,積極開展金融服務創新,為綠色建筑創建行動提供更加優質的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形成有效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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