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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將分類推廣裝配式建筑 中心城區被列為重點推進區域 |
(時間:2019-12-17 9:06:04) |
近日,合肥市城鄉建設局下發《關于做好我市裝配式建筑項目實施有關工作的通知》。從2020年元旦起,全市范圍內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以及政府投資的總面積超過10萬平米的公共建筑,將全部應用裝配式建造技術。 《通知》提出,全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劃分為重點推進區域、積極推進區域和鼓勵推進區域。其中,重點推進區域指中心城區,具體為繞城高速內全部區域和繞城高速外各開發區、工業園、產業園、科技園等;積極推進區域是指安巢經開區和各縣(市)三級及以上城鎮、各類工業園、產業園、科技園等;鼓勵推進區域是除上述區域以外的區域。 相關人士介紹,按照要求,2020年1月1日起,全市范圍內所有新建保障性住房(含棚戶區、城中村改造、拆遷安置用房以及租賃住房等)、人才公寓等住宅建筑和政府投資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要全部應用裝配式建造技術。這當中的新建項目,是指2020年元旦起新立項或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 其中,重點推進區域和積極推進區域的二級城鎮,非政府投資的新建項目總建筑面積大于20萬平方米的,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濱湖科學城(濱湖新區)新建項目總建筑面積大于10萬平方米的,應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另外,重點推進區域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民用建筑裝配率不低于50%,積極推進區域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民用建筑裝配率不低于30%。 今后,合肥市還將鼓勵各類建設項目積極采用裝配式建造技術。而項目地塊內構筑物、配套附屬設施(如垃圾房、配電房、值班室等)以及單體建筑確因技術條件、建筑功能特殊等原因不適宜實施裝配式建造技術的,可不采用。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明確裝配式建筑年度目標任務和建設計劃。《通知》明確,今后,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面推行“1+5”建造模式,即“裝配式建筑”+“工程總承包+建筑信息模型+新型模板+專業化隊伍+綠色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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