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以前,全國99%的住宅建筑達不到節能設計標準的要求,而在2005年《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頒布實施以前,幾乎所有公共建筑都達不到節能要求。如果光靠政府財政資金用于既有建筑的節能改造,那只能是杯水車薪。因此,需要通過市場機制,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鼓勵企業參與大型公共建筑的節能改造!
連任3屆全國人大代表的江蘇省建筑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長繆昌文,在近幾年的兩會上都提交了建筑節能方面的議案或建議。在今年兩會上再次見到這位全國人大代表時,他提出了關于大力推進建筑節能的一些新思路。
繆昌文認為,目前全國各地建筑節能工作的蓬勃開展,呈現出從未有過的大好局面,建筑節能已逐步深入人心,新建民用建筑執行節能設計標準率在逐年上升,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處于試點中,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也在啟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上的應用也在積極示范中。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作為業內人土的他,更關注建筑節能這個新領域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新建建筑使有的節能材料無法保證與建筑物同壽命、既有建筑改造面廣量大且缺乏資金支持、可再生利用能源潛力巨大但一次性投入成本較高、居民自行裝修浪費巨大!笨姴恼J為,解決建筑節能推進過程中存在的這些問題,急需國家配套支持的相關政策。
繆昌文建議,國家應鼓勵建筑節能技術攻關,將“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增加自然能源和可再生資源的科技攻關、研發生產費用,擴大應用范圍,并在稅前列支;鼓勵建筑全裝修,對房屋全裝修部分免征營業稅,并免征契稅;鼓勵利用廢棄材料,對采用工程渣土、江河湖泊淤泥生產建筑材料的企業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鼓勵建設低能耗建筑,對達到節能65%以上設計標準的建筑或采用新能源的建筑給予貼息貸款支持;參照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設立節能建筑專項基金;鼓勵采用節能國產設備,凡在新建、改建工程中采用節能國產設備的,可采取購置國產設備抵免所得稅的辦法。
在繆昌文看來,解決好經濟政策問題對今后我國建筑節能的良性發展,可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他認為,當前實施節能建筑法規是一個強制性的措施,通過加強監管已經取得成效,但同時還應該通過經濟政策的杠桿作用,使開發商、建設方由強迫執行節能設計50%的標準向自覺建設低能耗建筑的方向努力。通過政策的引導,國家可以適時建立市場機制,推動合同能源管理,使建筑節能由新建建筑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向可再生能源應用方向發展,使建筑節能向建筑工業化、住宅全裝修、城市綠色照明等領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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