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2023年9月11日市政府16屆第3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是為了加強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河北省城鄉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唐山市實際,制定的辦法。
《辦法》共35條,對生活垃圾源頭減量、規劃建設、分類投放、分類收集、運輸與處理、資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做出具體規定,是唐山市首部直接以“生活垃圾分類”命名的政府規章。它的出臺實施,是唐山市在地方立法層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是新時尚”重要指示的生動實踐和有益探索,將大大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納入法治化、規范化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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