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4年的濰坊市政府工作報告中,全市城鎮化率提高2.01個百分點,達到51.8%。城市建設快速發展的同時,建筑垃圾運輸管理過程中出現的車輛無牌上路、超限超載、污染路面等問題也日漸突出。24日記者獲悉,濰坊市建設部門從施工現場方面細化并且提高了建筑垃圾運輸處理的標準要求。 工程項目要在依法取得施工許可證和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后,方可進行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工地出入口路面必須采用厚度不低于20cm的C20混凝土或瀝青硬化,出入口內外延伸長度不得少于15米,寬度不得少于6米。施工時在工地出入口路面鋪設長度不少于20米的毛氈,防止車輛帶泥上路。 施工現場車輛出入口須設置滿足工作要求的運輸車輛自動沖洗設備,設備運行狀況良好;工地現場周圍路段要定時清掃、灑水降塵及車輛車輪、車身的沖洗。施工現場需設置封閉圍擋,沿主次街道、景觀和繁華區域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區域不低于1.8米。 施工現場安裝遠程視頻監控系統,應至少在工地出入口和所有塔機頂部各安裝一個攝像頭,滿足施工現場監控全覆蓋的需要。出入口攝像頭應在運輸建筑垃圾前安裝,塔機頂部攝像頭應在搭建塔機的同時安裝到位。 嚴禁無牌無證運輸,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持建筑垃圾處置準運證、道路運輸證、車輛行駛證以及駕駛人的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證,并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和路線行駛。 建筑垃圾運輸嚴禁超限裝載,運輸車輛必須證照齊全,平口裝載運輸,并用篷布嚴密覆蓋;2014年4月1日起,建筑垃圾運輸必須由具備建筑垃圾特許經營資格的企業及其取得準入標識牌的車輛承擔。 未落實建筑垃圾傾倒點、未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現場管理人員不到位的建設工程一律不得開工建設。 運輸車輛手續不全、密閉不嚴、車體及車輪沖洗不整潔或施工現場未落實保潔人員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一律不得駛出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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