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山東省濰坊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三八六”環保行動加快生態美麗濰坊建設的意見》(濰發〔2013〕13號),2014年,市政府決定由市建設局牽頭,在中心城區開展建筑垃圾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處置和運輸建筑垃圾行為,利用一年時間,在中心城區開展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力爭到2014年底,建立起規范的建筑垃圾處置程序。 基本原則及目標 按照“市區聯動、以區為主,部門配合、集中整治”的原則,抓兩頭、控途中,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理順管理體制,把握工作重點,實施集中整治,全面提高垃圾運輸管理水平,力爭到2014年底,建立起規范的建筑垃圾處置程序。 整治范圍及重點 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工程開工前,建筑垃圾處置單位須到屬地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辦理處置核準手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開工驗線時應通知屬地建設、市政部門參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施工許可時,應同時審查建筑垃圾處置方案。 強化施工現場監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施工現場標準》,加強施工現場監管,督促責任主體單位落實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實行建筑垃圾運輸聯單管理。對建筑垃圾運輸實行四聯單管理,由建筑垃圾處置單位在辦理處置核準手續時領取,分別將聯單提交運輸企業、處置場所管理單位、各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經區環境衛生主管部門審核后,作為工程結算和運輸監管考核的依據。條件具備時,可統一開發使用電子雙向簽單。 實行運輸企業特許經營制度。市公安交警部門牽頭加強運輸企業準入管理,制定建筑垃圾運輸特許經營企業標準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授予特許經營權,核準處置資格;負責制定中心城區渣土運輸路線,全面推行白天運輸。 實行特種車輛運輸制度。市公安交警部門會同市質監等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制定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改裝方案,組織實施車輛密閉改裝,安裝GPS監控設備,對符合規定要求的運輸車輛統一發放準入標識牌。市質監部門會同公安交警部門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廠家的選擇,做好車輛改裝技術方案的認定。對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車輛改裝的企業,由市級財政給予一定獎勵補助。即:2014年3月底前改裝完成的,獎補5000元,以后的不再獎補。 實行建筑垃圾運輸電子化監控。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運輸企業按規定安裝電子監控終端設備,并將其納入數字化城管信息系統,實現對施工現場和運輸車輛的有效監控。將數字化城管信息系統與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實行聯網,形成聯合執法監管平臺,實現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監管考核的信息共享、全程監控。 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由市市政部門牽頭,國土、規劃等職能部門配合,統一規劃、建設、管理中心城區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專用消納場的運行管理費用標準,由市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在專用消納場投入使用前,各區要結合實際,建設1—2處臨時受納場,分類存放、合理利用。 推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制定優惠政策,大力扶持創辦建筑垃圾加工企業,大力開發和推廣再生材料產品,實現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建筑垃圾處置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市物價局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發布建筑垃圾處置指導價格,指導價格原則上在每年的第一季度發布,維護各方利益。 步驟安排 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范圍主要是中心城區包括濰城區、奎文區、坊子區、寒亭區和高新開發區、保稅區產生的建筑垃圾。為期一年,分四個階段進行。 部署啟動階段(2014年3月31日前)。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發動,發布政府通告,宣傳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的主要內容和意義。市、區分別召開會議進行部署發動。市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牽頭,市直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制定建筑垃圾管理配套文件各類標準以及專項工作方案,各區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做好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選址、規劃、建設工作,各區、開發區設置建筑垃圾臨時受納場。完成對運輸車輛的特種車輛改造工作,對車輛實施統一標識、密閉化改裝和安裝GPS監控設備。落實建筑垃圾運輸特許經營制度,對符合條件的運輸企業,授予特許經營權,核準其處置資格。測算發布建筑垃圾處置指導價格。市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組織對第一階段工作落實情況同步進行考核。 集中整治階段(2014年4月1日-9月30日)。市直有關部門、各區和開發區政府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市、區適時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嚴肅查處建筑垃圾運輸的違法違規行為。至本階段結束,建筑工地現場監管達到全覆蓋,建筑垃圾撒漏亂倒問題基本解決,運輸車輛無證運輸、帶泥上路、無牌套牌、超速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建筑垃圾運輸市場秩序得以規范。 驗收評估階段(2014年10月1日-10月31日)。對整治工作進行“回頭看”,認真總結經驗,查找工作存在的問題,制定下一步工作意見。 鞏固提升階段(2014年11月1日—12月31日)。對考核中發現的問題,繼續加大整治力度,不斷鞏固整治成果。同時,建立完善建筑垃圾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建筑垃圾管理、執法與服務“三位一體”的工作模式。 職責分工 ——市建設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專項整治行動;負責制定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施工現場考核標準,對施工現場實施日常監管和督查考核;審批施工許可時嚴把垃圾處置核準關;依法對違法建設項目從嚴、從重處罰;組織對施工現場開展專項檢查,參與聯合執法檢查。 ——市市政局。負責指導各區搞好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統一制定處置核準條件;配合公安交警等部門做好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車輛的準入工作,并進行日常考核;對建筑垃圾運輸實行四聯單制度,作為工程結算和運輸監管考核的依據;牽頭做好建筑垃圾專用消納場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利用數字化城管信息系統對建筑垃圾運輸管理實行監控;負責依法查處建筑垃圾處置單位未辦理核準手續、未取得特許經營資格從事建筑垃圾運輸業務,以及運輸車輛沿途撒漏、亂倒等行為,按規定從嚴、從重處罰;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參與綜合執法檢查。 ——市公安局。牽頭負責對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車輛的審核準入工作,制定建筑垃圾運輸特許經營企業和車輛標準條件,會同市質監等部門制定車輛改裝方案;組織實施密閉改裝,安裝GPS監控設備,對符合規定要求的車輛統一發放準入標識牌;負責制定特種運輸車輛考核辦法,搞好車輛日常考核;負責利用城市道路監控系統加強運輸途中監管,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時段、路線行駛和超速、超載、無牌或號牌不全以及車輛放大號、反光標識、防護裝置不合格等違法違規行為,按規定從嚴、從重處理;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和綜合執法檢查。 ——市交通運輸局。對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其運輸車輛核發道路運輸證。組織開展執法檢查,參與聯合執法,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無證經營、超限運輸、脫落揚撒等違法違規行為。 ——市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做好專項整治行動的宣傳報道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市財政局。負責對規定期限內完成車輛改裝的企業給予資金補助。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配合市市政局做好建筑垃圾消納場的土地手續辦理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配合市市政局做好建筑垃圾消納場的選址定點和規劃手續辦理工作;嚴把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會同項目所在區建設、市政部門進行開工驗線,未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的,一律不予驗線。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做好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車輛改裝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監督管理工作,會同市公安交警部門做好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改裝廠家選擇,并做好車輛改裝技術認定。 ——市物價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適時測算、發布建筑垃圾處置指導價格,對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措施保障舉報電話:8868791 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市建設局、市政局、公安局、交通局、質監局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負責統籌協調整治過程中的重要事項,組織開展綜合性考核,通報考核結果。并適時召開專題會議,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的有關問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圍繞整治工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各區政府、高新開發區、保稅區管委會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協調機制。 完善工作制度。一是舉報有獎。對查實的違規運輸行為,對舉報人進行獎勵。二是倒查追究。對于違規行為,不僅追究駕駛人員、車輛的責任,同時追究運輸企業、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的責任。三是紅牌停工。對違反建筑垃圾施工現場標準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單位,一律由建設主管部門實行紅牌停工整頓。四是應急處置。市、區同步建立建筑垃圾應急處置機動隊伍,受理投訴,實施應急處置。 建立考核機制。加強對建筑垃圾施工現場、運輸特許經營企業和運輸車輛的考核管理,完善懲處機制。同時,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各區、開發區工作情況進行督導考核,考核結果打分排序,并在新聞媒體公布,接受社會監督。建立問責制度,對工作嚴重不落實、問題突出的依法嚴肅問責。 加強宣傳引導。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廣泛宣傳建筑垃圾管理的重要性和意義,提高廣大市民的環保意識。市、區分別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監督,中心城區舉報電話:8868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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