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填埋是指利用坑洼地帶填埋城市垃圾,既可處置廢物,又可覆土造地,是傳統的城市垃圾處置方法。垃圾填埋是我國目前大多數城市解決生活垃圾出路的最主要方法,垃圾填埋場一般采用分層覆土填埋的方式對垃圾進行處理,堆積一層垃圾后再覆蓋一層黃土,這樣很容易降低垃圾的污染。垃圾填埋場的建設包括選址、設計與施工、填埋廢物入場條件、運行、封場、后期維護與管理和污染物控制及監測等方面的程序。 據資料顯示,截至2010年,我國有56.6%的生活垃圾填埋處理,焚燒只占12.9%,但從近幾年來的趨勢來看,填埋的比例在逐漸降低,焚燒在上升。85%的城市生活垃圾采用填埋處理。 填埋垃圾的優點是,衛生填埋由于具有技術成熟、處理費用低等優點,是目前我國城市垃圾集中處置的主要方式。 其缺點是,填埋的垃圾并沒有進行無害化處理,殘留著大量的細菌、病毒;還潛伏著沼氣、重金屬污染等隱患;其垃圾滲漏液還會長久地污染地下水資源,所以,這種方法潛在著極大危害,會給子孫后代帶來無窮的后患。這種方法不僅沒有實現垃圾的資源化處理,而且大量占用土地,是把污染源留存給子孫后代的危險做法。 填埋技術的特點是操作簡單,可以處理所有種類的垃圾。但占地面積大,同時存在嚴重的二次污染,例如垃圾滲出液會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垃圾堆放產生的臭氣嚴重影響場地周邊的空氣質量,另外,垃圾發酵產生的甲烷氣體既是火災及爆炸隱患,排放到大氣中又會產生溫室效應。所以,在采用填埋垃圾方法時一定要控制好防滲透處理,這就對垃圾填埋場建設過程中提出更高的要求。近年來有的城市已經認識到這一問題,建立了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的衛生填埋場,較好地解決了二次污染問題,但建設投資大,運行費用包括規范的填埋、滲出液處理及甲烷收集利用等高。 為此,環境保護部于2008年頒布了《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物控制標準》(GB 16889-2008),對垃圾填埋場建設的污染標準進行了詳細的規范。該標準在修訂過程中,對生活垃圾填埋場從場址的選擇、建設、運行與封場后的全過程中的污染控制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 然而,在一些偏遠地區的城鎮,由于種種原因致使垃圾處理場建設中存在嚴重的問題。比如,在山西省右玉縣的一處新建垃圾填埋場,本報記者看到的一幕卻與相關的建設標準相差甚遠。從右玉縣縣城出發,沿著向西的街道走到盡頭,向北大約四五公里處,在一座磚窯的東側,有一處新建設的垃圾填埋場。據估計,此垃圾填埋場占地約近150多畝,整個場地呈鍋底狀依山而建,在其表面鋪著一層灰白色防滲透材料。但在緊挨著場地西側的水泥路和排水渠已經是破爛不堪,甚至有多處塌陷,最深達2米之多;在場內,有多處經過防滲透處理的表面也有塌陷,最大的一處近幾十平方米。據磚窯的工人介紹,這個垃圾場已經建好很長時間。至于為什么沒有投入使用,他們也不清楚。 另據了解,此工程項目投資約近2000多萬元,是由右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主導實施。該局辦公室主任稱,此工程開工已兩年多,具體是由哪家施工單位實施他也不清楚,需要落實后才能回復。截至目前,就該工程是否經過嚴格的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和驗收,以及當前出現的工程質量問題和一旦投入使用將會出現哪些問題,右玉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仍未作出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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