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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昆明市“垃圾圍城”有望破解 |
(時間:2013-9-26 9:56:40) |
很多“破爛王”可能沒料到,關系他們飯碗的新政來得那么快。《昆明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條例》昨日獲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該條例“草案”去年列入地方性法規立法計劃,今年被列為一類立法項目,從立項到通過不到1年時間。同樣的地方新政在東莞歷經9年。 立法速度背后,是昆明廢品江湖事態嚴峻,不得不盡早亮出法律利劍。昆明飽受垃圾圍城之困,環保專家預測,到2020年,昆明的垃圾日產量將突破700萬噸。從垃圾焚燒填埋污染環境,到垃圾變廢為寶再生回收利用,昆明通過法制鋪路,努力把“放錯位置的資源”的垃圾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 “酒干倘賣無”升級 廢棄電子物納入回收范圍 蘇芮演唱經典老歌《酒干倘賣無》時,人們不過是拿空酒瓶子去兌換幾毛錢。隨著科技發展時代進步,可以回收加工的物品涉及生產生活方方面面,越來越多的廢棄物被囊括其中!稐l例》開篇就列出了幾類經過回收、加工處理,就能使其重新獲得使用價值的廢棄物,包括廢舊金屬、廢舊電子產品、廢舊機電設備及其零部件、廢造紙原料、廢輕化工原料、廢玻璃等。 同時,《條例》也明確,法律、法規對危險廢物、報廢汽車、醫療廢物、廢棄電器電子產品、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及廢舊金屬等的回收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不過,《條例》第26條警告回收人員以下幾類物品絕對不能碰,發現時還應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1.槍支、彈藥;2.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各種危險品及其容器;3.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國家規定的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鑒別方法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廢物;4.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鐵路、公路、石油、電力、電信、通訊、礦山、水利、測量和城市公用設施、消防設施等專用器材;5.公安機關通報尋查的涉案物品或者有涉案嫌疑的物品;6.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回收的其他物品。 規范馬路“游擊隊” 須取得營業執照并登記備案 昆明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趙飛坦言,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管理不規范,部門權責不明,回收體系建設難度大,管理依據不充分,監管要求不統一等問題,影響了昆明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的發展。 為此,《條例》對再生資源回收經營者設置了準入門檻,廢舊物資回收隊伍有望從“游擊隊”成為“正規軍”,并且規劃局、公安機關、工商局、城管、環保局、供銷社各司其責,監管回收廢品的行為。 老王退休后,想收點廢品賣賣貼補家用。《條例》通過后,老王必須在取得營業執照后30日內向所在地商務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如果備案事項發生變更,老王還得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商務行政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老王如果不滿足收收廢紙,還想回收廢舊金屬的話,那他應當查驗、留存來源證明,對出售單位名稱和個人姓名、住址、身份證號以及出售物品的名稱、數量、規格、新舊程度等如實登記,登記資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錄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條例》通過后,收廢品有了許多規矩,不是隨時隨地想收就收、想賣就賣。老王可以采取固定地點回收、流動回收、預約回收,不得干擾居民正常生活。在回收、儲存、運輸、處理過程中,應當采取覆蓋、圍擋、保潔等有效措施,防止飛散、濺落、溢漏、惡臭擴散、爆炸等污染環境和危害人身安全情況的發生。應當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并定期消毒,不得焚燒廢棄物,不得從事再生資源拆解、清洗等可能產生環境污染的加工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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