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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廢】泉州將推行垃圾分類收運 |
(時間:2012-8-27 9:50:36) |
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單獨收運,引導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企業到社區、家庭從事垃圾回收工作;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到2015年,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95%以上,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達到30%;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實現無害化處理,各縣(市、區)基本實現餐廚垃圾分類收運處理,全面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這是日前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出臺《泉州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重點工作部門分工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中提出的未來泉州生活垃圾處理的理想目標。 抓源頭 推廣使用清潔能源 控制生活垃圾產生 《方案》提出,將大力推廣使用清潔能源和原料,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在產品生產、流通和使用等環節促進生活垃圾減量。限制包裝材料過度使用,促進包裝物回收再利用。 組織凈菜和潔凈農副產品進城,推廣使用菜籃子、布袋子。推廣使用城市燃氣、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減少灰渣產生。在賓館、餐飲、星級旅游飯店等服務性行業推廣使用可循環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促分類 廢舊電池等要“獨處” 引導回收企業進社區 《方案》要求,逐步推行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餐廚垃圾單獨收運,引導生活垃圾資源化回收企業到社區、家庭從事垃圾回收工作。當前要重點推進廢棄含汞熒光燈、廢溫度計、廢舊電池等有害垃圾單獨收運和處理工作。 “十二五”期間,各縣(市、區)每年要確定不少于2個的垃圾分類試點住宅小區和機關單位,要按照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標準》,制定試點實施方案,加快垃圾分類設施建設改造,生活小區垃圾分類處理列入小區物業服務企業評比內容。 巧處理 中轉站配備除臭設施 淘汰敞開式收運方式 到2015年,城市(含縣城)生活垃圾采用焚燒處理的比例力爭達到70%,積極推進泉州市餐廚垃圾處理工作,并推動餐廚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各縣(市、區)城市環衛專項規劃,應在2012年底前完成。 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中轉站和密閉化要求的運輸設備,市(區)于2013年上半年之前、縣于2013年底前完成提升改造。推廣密閉、環保、高效的生活垃圾收集、中轉和運輸系統,中轉站必須配備除臭設施。推廣生活垃圾壓縮式收運設備,淘汰敞開式收運方式。 全覆蓋 垃圾處理城鄉一體化 向小城鎮和鄉村延伸 《方案》中稱,推行城鄉一體化處理模式,堅持城鄉統籌,大力推行“村收集、鎮(鄉)中轉、縣(市)處理”的生活垃圾一體化收運和處理模式,已建成垃圾無害化處理場(廠)的縣(市、區)應將合理運距范圍內(原則上山區30公里左右、沿海40公里左右)的農村生活垃圾納入城市統一處理,實現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和服務向小城鎮和鄉村延伸。 晉江、石獅、惠安等縣(市)要利用垃圾焚燒處理廠,實現城鄉垃圾處理全覆蓋。 對如何有效監管垃圾運營企業,該《方案》也有明確規定。 《方案》指出,要定期對生活垃圾處理運營單位開展考評,公開考評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并將考評結果作為撥付運營和作業費用的重要依據。 建立黑名單制度,對不能安全穩定處理生活垃圾或運行考核不合格的企業要堅決扣減運營費用,并限期整改;對惡意不處理、不達標、不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的企業要堅決清出市場。 定期開展生活垃圾處理設施排放物監測,常規污染物排放情況每季度至少監測一次,主要監測數據和結果由環保部門向社會公示。 保資金 鼓勵社區資本參與運營 收費不低于9元/戶·月 各縣(市、區)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生活垃圾分類體系、處理設施和監管能力建設。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在垃圾處理場建設、環衛清掃保潔、餐廚垃圾處理、垃圾分類收集利用等領域推行產業化和市場化運作。 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城市和有條件的鎮要根據垃圾處理成本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垃圾處理費原則上按不低于9元/戶·月收取,確保專款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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