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國務院今天發布通知,印發《“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通知強調,要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國務院每年組織開展省級人民政府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目標責任考核、績效考核、任職考察、換屆考察的重要內容。 通知指出,我國能源需求剛性增長,資源環境問題仍是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之一,節能減排依然形勢嚴峻、任務艱巨。 《方案》設定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全國萬元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50億噸標準煤以內。全國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控制在2001萬噸、207萬噸、1580萬噸、1574萬噸以內,比2015年分別下降10%、10%、15%和15%。全國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能耗在線監測系統和污染源自動在線監測系統,對重點用能單位能源消耗實現實時監測,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信息公開,2020年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有效傳輸率、企業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0%以上,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保持在95%以上。 《方案》強調,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核準或備案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的增加產能項目。強化節能環保標準約束,嚴格行業規范、準入管理和節能審查,對電力、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石油石化、船舶、煤炭、印染、造紙、制革、染料、焦化、電鍍等行業中,環保、能耗、安全等不達標或生產、使用淘汰類產品的企業和產能,要依法依規有序退出。 《方案》要求健全節能環保法律法規標準。 下轉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加快修訂完善節能環保方面的法律制度,推動制修訂環境保護稅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能源法、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 《方案》提出,嚴格節能減排監督檢查。組織開展節能減排專項檢查,督促各項措施落實。強化節能環保執法監察,加強節能審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加大對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污染源的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各類違法違規用能和環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公布違法單位名單,發布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信息,對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或掛牌督辦,確保節能環保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有效落實。強化執法問責,對行政不作為、執法不嚴等行為,嚴肅追究有關主管部門和執法機構負責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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