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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全面部署環境監察工作 |
(時間:2016-5-5 9:35:38) |
根據海南省生態環保廳日前印發的《2016年海南省環境監察工作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海南將從創新執法機制、強化環境監管、提升執法效能等7個方面,全面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工作。 海南將不斷規范環境監管,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按照《計劃》,海南將制定出臺《海南省環境保護“黑名單”企業管理辦法》等系列執法監察制度,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案件,堅決遏制未批先建、不落實“三同時”制度、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惡意違法行為,通過實施按日計罰、查封扣押、移送移交,增強環境執法的威懾力。 在執法機制方面,《計劃》提出,海南將開展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無縫對接、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逐步規范全省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實現全省環境監管全覆蓋。 《計劃》還提出,海南還將圍繞建設項目和污染源現場監督檢查工作、生態和農村環境監察工作、環境違法行為查處等環境監察日常工作,全面做好環境監察稽查工作。 此外,海南還將加強信息公開,設立“環境違法曝光臺”等信息公開專欄,建立案件信息上報制度,及時、準確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超標企業名單及處理情況,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監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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