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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環境應急監測 兩個警戒區內點位氰化物超標 |
(時間:2015-8-18 10:41:24) |
8月17日上午10點,“8.12”天津港爆炸事故第七場新聞發布會公布,環境監測結果顯示,警戒區內有兩個點位氰化物超標,流動監測車和7個環境空氣篩查點均未檢出新的特征污染物。17日傍晚前,能夠將3000米半徑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搜集完畢。 17日傍晚前,將3000米半徑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搜集完畢 天津市分管安全工作副市長何樹山出席發布會并介紹說,目前,已完成爆炸事故點半徑1千米和半徑兩千米范圍內的散落危險化學品搜集工作,在17日傍晚前,應該能夠將3000米半徑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搜集完畢。同時,他指出,對于占地約0.1平方千米的爆炸點核心區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在事故發生當夜,整個核心區就已經用土和砂石圍上。接下來將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組織專家和武警部隊生化人員,先清理散落在地面上的劇毒化學品,再處理散落到堆垛和集裝箱內的劇毒化學品。 警戒區外,空氣中未檢出新的特征污染物 天津市環境應急工作小組專家包景嶺回答記者提問時說,監測結果顯示,事發地警戒區外,流動監測車和7個環境空氣篩查點均未檢出新的特征污染物;17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中,位于東疆港的8號監測點位氰化氫累計出現1次超標(周邊無敏感目標),超過《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0.08倍,其余各點位各項污染物濃度均未出現超標。警戒區內有兩個點位氰化物超標,分別超標1.25倍、2.20倍。 天津環境應急工作小組為記者提供了一份報告。8月16日,環保部門在天津港危險化學品倉庫“8˙12”瑞海公司爆炸事故現場周邊警戒區外共布設17個環境空氣監測點位、6個廢水監測點位、4個水環境監測點位和4個海水監測點位,持續實施24小時不間斷監測,新增27個監測點位以加強對事故區域地表水、雨污水泵站和排海口的氰化物排查。 廢水監測點位中,兩個警戒區內點位氰化物超標 8月16日0點~24點期間監測情況如下:環境空氣監測結果顯示,一是事故特征大氣污染物監測結果,現場共采集420個空氣樣品。根據前一天監測結果,確定特征污染物監測項目甲苯、氰化氫、揮發性有機物篩查。二是空氣質量常規污染物監測結果,事發地警戒區外環境空氣監測點和事故區域周邊5個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6項常規污染物)數據顯示,空氣質量處于一級優到三級輕度污染水平。 8月16日0點~24點期間廢水和水環境監測結果顯示:現場共采集各類水樣品64個。對照《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二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五類水體標準,原6個廢水監測點位中兩個警戒區內點位氰化物超標,超標倍數分別為1.25倍、2.20倍,原4個地表水監測點位均未檢出氰化物。 警戒區外未發現氰化物超標 8月16日新增27個氰化物排查點位,其中警戒區內點位14個、警戒區外點位13個。排查結果顯示:對照《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12/356-2008)二級標準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五類水體標準,共有17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其中3個點位超標,超標點位全部位于警戒區內,最大超標27.4倍(距事故點最近的點),另外兩個點位分別超標4.37倍和0.96倍;警戒區外13個點位尚未發現氰化物超標,其中3個點位檢出氰化物,分別相當于控制標準的1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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