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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南京二氧化硫濃度短暫飆升 |
(時間:2013-1-7 10:05:28) |
因局部斷電,導致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和第二熱電廠部分污染處理設施停運,造成污染物超標排放,1月5日,南京市二氧化硫濃度出現局部、短暫的飆升。 事件發生后,江蘇省委常委、南京市委書記楊衛澤,南京市市長季建業即刻作出批示,要求嚴查。分管副市長第一時間趕往事故現場。 據了解,雖然二氧化硫濃度上升,但并未突破國家規定的小時濃度二級標準限值,當日南京全市空氣質量維持在良好水平。 記者從南京市環保部門獲悉,1月5日早上8時起,玄武湖、草場門、山西路和奧體中心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異常升高。到上午10時,建成區二氧化硫濃度指數超過100微克/立方米,玄武湖監測點濃度最高,達319微克/立方米。10時起,風向由北風轉為西北風,城區玄武湖、山西路等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迅速下降。到11時,全市二氧化硫濃度指數為96微克/立方米,但仙林大學城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異常升高,小時濃度達407微克/立方米。12時,城區玄武湖、山西路等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開始恢復正常,達到150微克/立方米的二級日均標準以內。但仙林大學城監測點二氧化硫濃度仍呈顯著上升趨勢,小時濃度最高值達425微克/立方米。截至下午5時,仙林大學城二氧化硫濃度已經下降至47微克/立方米。 據悉,1月5日早上5點12分,由于龍王山變電所發生故障,南京金陵石化公司和南京第二熱電廠等企業電力供應全面中斷。斷電后,金陵石化公司生產裝置停運,生產裝置內的酸性氣體回收效率降低,廢氣超標排放。恢復供電后,第二熱電廠和金陵石化公司熱電分公司鍋爐在點爐過程中,由于生產負荷和爐溫偏低、脫硫等污染防治設施無法運行,導致廢氣中二氧化硫超標。 目前,環保部門已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對兩家企業進行了行政處罰。“這是一場由于斷電引起的次生環境污染事故。”南京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市民可能并未直接感受到空氣質量的變化或影響,但即便如此,也應引起企業和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同時,應加強應急管理,即使在突發狀況下,企業也應保證每一臺污染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轉。 南京市環保部門認為,要緩解南京市當前的環境壓力,就必須切實加快能源結構調整、控制煤炭總量、壓減煤炭消耗、降低排放強度。必須以環境準入標準、治理措施和執法手段三管齊下,關停一批落后產能。據悉,今后3年,南京市將不再批準新建增加煤炭用量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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