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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十措施遏制夜間施工噪聲 |
(時間:2022/12/6 10:37:41) |
記者5日獲悉,市生態環境局日前聯合多部門印發《加強夜間建筑工地施工管理嚴格查處施工擾民行為十條措施》,從源頭管控夜間建筑工地施工噪聲,切實落實參建各方單位的主體責任,加強夜間施工監管與執法。
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在市政府未劃定公布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前,以城市建成區內一二類聲功能區為替代)原則上禁止夜間施工產生噪聲的作業,取得生態環境部門出具的夜間施工證明文件的除外。
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在建施工工地,除盾構、搶修搶險、特殊工藝或因交通因素必須在夜間施工的市政管養維護工程等施工外,夜間原則上停止一切產生噪聲的施工作業。確因工藝等特殊需要必須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應取得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證明,并應提前24小時在受影響區域的顯著位置向周圍單位和居民進行公示。
施工單位應暢通投訴渠道,在公告牌上增加噪聲責任人及聯系方式,加強與周邊居民溝通解釋,聽取居民意見,落實整改措施。
福州市將對未取得施工證明從事夜間施工或超過規定期限施工的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從嚴查處。對情節嚴重的,各相關部門將進行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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