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高中考期間噪聲污染控制的通告 各建筑施工單位、各商業門點及娛樂場所: 為強化高中考期間環境噪聲管理,保證廣大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7月1日至7月16日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和《合肥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的規定,市區噪聲敏感的居民集中區域內,禁止午間(十二點至十四點)和夜間(晚二十二點至晨六點)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 二、高考兩天(7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7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場周邊500米范圍內禁止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商業、歌舞娛樂等活動。 三、高中考期間市生態環境局將組織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依法予以高限處罰,并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環保舉報熱線:0551-12369
特此通告 合肥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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