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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考生“保駕護航”!日照發布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治理通告 |
(時間:2019-5-20 8:35:19) |
又是一年考試季。今年日照市共有17633名考生參加夏季高考(6月7日-8日),33671名初三學生、35167名初二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6月11日-13日)。為給考生營造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日照市城市管理局、日照市教育局、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日照市生態環境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治理的通告”。 為確保日照市考生在中、高考期間(5月20日-6月13日)有一個安靜的學習、休息和考試環境,防治和減少噪聲污染干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山東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現將中、高考期間的環境噪聲治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格控制建筑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施工企業白天施工時須將場界噪聲控制在國家標準之內,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企業夜間(20:00至次日6:00)在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進行施工作業,停止審批夜間施工手續(緊急搶修工程除外)。考試期間考場周圍五百米之內晝夜禁止施工。 二、禁止在城市市區內采用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或其他發出高分貝噪聲的方式從事商業經營活動,禁止夜間在居民集中區域和學校附近從事產生噪聲污染的裝飾裝修、貨物裝卸等活動。 三、禁止餐飲及經營性文化娛樂場所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禁止使用伴唱機、樂器進行露天娛樂、室內娛樂、集會或從事其他活動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生學習、休息、考試的行為。 四、嚴格控制市區內機動車輛喇叭噪聲污染。考試期間禁止大貨車、農用運輸車輛、拖拉機進入中高考考點學校周邊路段。大貨車因特殊情況需要進入禁行路段的,必須持有關證明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證》。 五、各區縣綜合行政執法、教育、公安、建設、生態環境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居民區及考場周圍各類噪聲源實行重點監控,加大對建筑施工活動和商業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 六、加大社會監督力度,歡迎廣大市民投訴舉報噪聲污染行為,各部門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開展必要的晝夜巡查并及時處理群眾投訴,對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將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嚴肅查處。 七、各區縣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作用,用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宣傳,中、高考期間要在考場周圍發布公告,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產生噪聲干擾考試。 舉報電話:市城市管理局:8717116(東港區綜合執法局7911000;嵐山區綜合執法局2239099;莒縣綜合執法局6222075;五蓮縣綜合執法局5215318;開發區綜合執法局8330117;山海天綜合執法局8373668) 市教育局:8779339;市公安局:110;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2319;市生態環境局:12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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