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事故發生,保障市民生活環境和飲用水安全,市環保局對2012年突發性環境事件進行了預測分析并制定了四項措施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發生。
為了加大對重點行業和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環保部門將化學品企業納入日常監督檢查范圍;修訂完善《包頭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保部門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企業也要加強內部風險防范措施管理,查清環境風險源,切實提高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加強對應急物資、應急器材儲備管理,保障在突發環境事件下正常搶險,及時控制事態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