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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臺市通報12起環境違法案件查處情況 |
(時間:2016-5-23 9:33:04) |
5月21日召開的全市環境保護大會,通報了2015年以來我市發生的12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的查處情況,具體如下: 一、河北大光明集團嘉晶玻璃有限公司不正常運行污染防治設施案 經調查,河北大光明集團嘉晶玻璃有限公司擅自改變燃料結構,使用高污染燃料重油,脫硫設施閑置未運行,長期超標排放污染物。對此,邢臺市環保局約談了沙河市政府,要求立即整改,依法嚴處,追責到位。沙河市政府已責令該公司停產治理,沙河市公安局對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元某某和總經理助理龐某某予以行政拘留。沙河市環保局對褡褳環保所所長陳某某作出免職處理,給予環保駐廠員陳某某行政記過處分。 二、沙河市石子加工企業群違法生產污染環境案 經查,沙河市十里亭、綦村、新城、贊善等6鄉(鎮、辦)多家石子加工企業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污染防治設施,粉塵無組織排放,污染大氣環境。對此,邢臺市環保局責成沙河市政府對轄區石子加工企業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沙河市政府開展了石子加工企業專項執法行動,對有環保手續或屬于采礦權整合范圍的17家石子加工企業予以停產整治,不達標堅決不能恢復生產;對無環保手續、非法生產的石子加工企業采取“斷水斷電、清除原料、拆除設備”等強制措施。目前,邢臺市監察局正在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問責。 三、平鄉縣東閆莊村武學亮洗毛作坊私設暗管滲坑直排案 經查,平鄉縣東閆莊村武學亮洗毛作坊,在未辦理環保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1臺立式燃煤鍋爐和2臺洗毛機,并投入生產,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暗管直接排放至廠區滲坑和廠區南側水渠,渠內廢水水面長約900米。經邢臺市環境監測站監測,廢水中cod濃度為8860mg/l,超標220.5倍,氨氮濃度為6.8mg/l,超標12.4倍。對此,邢臺市環保局責令平鄉縣環保局會同平鄉鎮政府對該洗毛作坊生產設備進行徹底拆除。目前,生產設備已拆除到位,平鄉縣政府正在依法依規對該違法行為以及涉案人員武學亮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四、新河縣萬象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污染地下水環境事件 新河縣萬象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因工人操作不當,導致縣城區西北部的供水管網末端受到污染,被認定為環境污染事件。對此,新河縣政府對萬象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予以關閉,分別給予縣相關單位的相關責任人撤職、開除、行政記過或行政警告等處分。新河縣公安局對涉案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五、寧晉縣武西波電鍍廠廢水滲井直排案 經寧晉縣環保、公安聯合調查,寧晉縣武西波將未經處理的鍍鉻生產廢水直排到電鍍車間內的滲井中。經取樣監測,廢水中重金屬六價鉻和總鉻含量均超過國家標準3倍以上,涉嫌環境犯罪。對此,寧晉縣公安局已將武西波等兩名涉案人員抓獲,目前已提起公訴,等待判決。 六、邯鄲郝某某跨界傾倒危險化學品案 邯鄲雞澤縣人郝某某等人將32桶危險化學品從雞澤縣運至我市沙河緯三路晶瑞玻璃廠東側土路上傾卸,涉嫌環境犯罪。沙河市公安局對涉案人員郝某某實施了刑事拘留,目前已提起公訴,等待判決。 七、威縣徐運潮電鍍廠非法生產案 根據群眾舉報,徐運潮擅自在威縣李寨村村北建設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電鍍生產線,并將酸性電鍍廢水偷排至廠區西側滲坑。經監測,廢水中總鋅超標882.5倍,重金屬鉻超標186倍,涉嫌環境犯罪。對此,威縣人民政府組織公安、環保有關部門及所在鄉鎮,聯合對徐運潮電鍍生產線一舉搗毀,并對該廠依法取締。威縣公安局對涉案人員徐運潮實施刑事拘留,目前縣法院已判決。 八、河北九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生產案 經查,河北九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經環保部門同意擅自投入試生產,生產廢水未經處理通過污水管道直接排放。對此,邢臺市環保局會同威縣環保局聯合展開調查,依據該公司違法事實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立案處罰。威縣公安局對該公司涉案人員楊振才予以行政拘留。 九、廣宗縣蔣興國電鍍廠污染環境案 經調查,廣宗縣趙家寨村蔣興國電鍍廠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業,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將含重金屬物質的生產廢水直排到廠區東側土坑,構成環境犯罪。對此,廣宗縣政府對該企業依法取締,縣法院判決蔣興國拘役4個月。 十、臨西縣河西鎮小屯村傾倒有毒有害廢水案 接群眾舉報,臨西縣河西鎮小屯村村南有貨車向小河傾倒生產廢水。經查,山東省冠縣人劉某將某工廠約18噸生產廢水用貨車拉運至臨西縣河西鎮小屯村村南小河傾倒。經臨西縣環境監測站對殘留水樣進行監測,總鋅含量為1043mg/l,總鉻含量為24.4mg/l,確定為含重金屬有毒有害廢水,涉嫌環境犯罪。對此,臨西縣公安局將劉某抓獲,縣檢察院已提起公訴,等待判決。 十一、臨西縣張某某水膠廠非法生產案 經調查,臨西縣大十二里村東張某某水膠廠未建設任何環保治理設施,擅自投產,長期直排污染物,對當地環境造成嚴重影響。對此,臨西縣環保局執法人員當場責令該廠立即停產,并聯合所在鄉鎮拆除廠房設備。臨西縣公安局對該廠負責人張某某予以行政拘留。 十二、大曹莊劉云芳等土法煉油違法生產案 經調查,大曹莊管理區鹽場后村劉云芳等人在村南擅自建設了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土煉油,無任何污染防治設施,煉油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大曹莊管委會對該土法煉油設備依法取締拆除,大曹莊公安分局對3名涉案人員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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