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淮南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經市政府第1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了生活垃圾分類責任。按照部門職責分工建立統籌協作機制,明確了城市管理、發展改革、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財政、生態環境、商務、機關事務等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規定了相關單位、個人以及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各環節的主體責任,把單位和個人的責任,收運處理企業、以及各級主管部門、各職能部門對其行政區域與職責范圍內的責任,按點、線、面三個層次有效地統一起來,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奠定基礎。明確了垃圾產生者責任,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指定的地點分類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隨意傾倒、拋撒、堆放、焚燒或者填埋生活垃圾。明確投放管理責任人,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制度。
《辦法》規定,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當按照規定配套建設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配套建設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投入使用,建設費用納入工程建設概算。
《辦法》還對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生活垃圾等違章行為設定了具體罰則,以“違法必究”的權威保障《辦法》的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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