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批準發布《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的通知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南昌市城鄉建設局,贛江新區城鄉建設和交通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下達2019年第一批江西省工程建設標準、建筑標準設計編制項目計劃的通知》(贛建科設〔2019〕15號)要求,由江西省建筑技術促進中心、華東交通大學編制的《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已通過我廳組織的技術評審和審查,現批準為江西省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編號為DBJ/T36-064-2021,自2021年8月1日起實施。 本標準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江西省建筑技術促進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1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