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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出臺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驗收辦法 |
(時間:2016-10-21 11:15:22) |
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會同陜西省委農工辦、省文明辦、發改委、財政廳、環保廳、農業廳、商務廳、省愛衛會、省婦聯等10部門制定了《陜西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驗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陜西省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驗收工作做了規范。 《辦法》規定,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會同省級9部門對各市、縣(區)的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驗收。市、縣(區)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據本辦法組織對本行政區所轄鄉鎮農村的生活垃圾治理考核驗收。達到“5有標準”(即有完備的設施設備、成熟的治理技術、穩定的保潔隊伍、完善的監管制度、長效的資金保障)方可申請驗收。 考核驗收組對市、縣(區)驗收材料進行審查,按照驗收安排,市、縣(區)提前1個月向省住建廳上報申請驗收資料;材料審查合格后,省住建廳會同省級9部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形式聘請第三方調查公司進村入戶獨立調查,市、縣(區)轄區內的鄉鎮統一安排考核驗收,每個考核驗收市、縣(區)將分東南西北隨機抽樣1/3以上鄉鎮,每個鄉鎮隨機抽查10%的行政村,抽檢在通過材料初驗后不定期進行兩次暗訪。考核驗收組對驗收材料審查和現場考核驗收情況進行綜合評審得出結論。對2017年綜合考核驗收不合格的市、縣(區),在2018年上半年繼續組織考核驗收。 《辦法》規定,對已通過驗收的市、縣(區),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將組織不定期明察暗訪,如發現明顯的反彈現象,將給予通報批評,情節非常嚴重不再符合“5有標準”的,將從通過的驗收名單中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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