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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今后不再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 |
(時間:2016-3-24 9:08:31) |
全國正在推行機動車排放標準“國五”之際,北京已在制定“京六”,后者將放棄國家一直沿用的歐盟標準,轉而參考美國。這激起了業界長達兩年的爭論。南方周末曾就此做相關報道《京六,驚了誰》。 2016年3月21日,北京日報刊發標題為《本市今后不再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的報道,再次引起業界爭議。“京六”是否會因此受到影響,成為關心的重點。 南方周末查閱報道原文及國務院《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發現,地方不再發布強制性地方標準并非絕對。按照《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法律法規對標準制定“另有規定”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其中,環境保護、工程建設、醫藥衛生強制性國家標準、強制性行業標準和強制性地方標準,按現有模式管理。 “排放屬于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可以制定強標。”汽車行業專家張宇生(化名)從北京環保局方面得到確認。 事實上,在2015年11月26日,北京市環保局發布的《北京第六階段機動車排放地方標準征求意見稿》中,就論證了標準的合法性問題:環保法第16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于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以及大氣污染防治法第88條“重點區域內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不過,亦有行業人士對此有異議。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常務副會長董揚就曾在其博客中質疑“京六”的合法性,認為北京環保局曲解了新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根據我們對國家有關法律的解讀和認識,我們認為地方不具備單獨制定汽車排放標準的權力。因為我們的法律規定,地方可以提前實施,沒說提前制定。如果把可以提前實施理解為可以提前制定,這個實際上是有些荒唐的。”他曾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訪時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與“京六”相關的地方標準項目已經立項并進行公示。知情人士透露,北京市質監局也組織業內專家參與相關立項評審會,會上并無專家提出異議。 而根據2016年2月發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重點任務分解2016年工作措施》,京六標準仍在繼續開展研究中,標準發布時間并未確定。與之相比,第六階段車用燃油地方標準則屬于“力爭發布”的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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