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1月1日廣州對本市在用汽車全面核發環保標志后,從今年9月15日起,對外地籍號牌汽車核發環保標志,實行與本市汽車相等的環保管理。昨日(8日)廣州市環保局、廣州市公安局、廣州市交委聯合召開新聞通氣會,透露廣州預計從明年1月1日起對沒有環保標志的外地車和排放不達標的本地黃標車實行限行。
此外,廣州本地車輛實行環保標志管理8個月來,仍有約2/3的車主未申領環保標志,環保部門呼吁車主盡早申領環保標志,避免屆時因未能及時申領而受到不必要的通行限制。據悉,實施限行后黃標車不能在限制區域內通行,而沒有環保標志的車輛禁止上路,相關的處罰措施交警部門正在制定。
近年來,外地來穗車輛日趨增多。據統計,每天路經我市的外地車約60萬輛,其中進入我市中心城區的外地車輛超過6.5萬輛,這些外地車輛中不少是低于國Ⅰ標準的高排放汽車,其單車污染物排放量約為國Ⅲ標準汽車的14倍。這部分車輛的污染物排放量非常大,在群眾舉報的“黑煙車”中,外地籍車輛也占有相當大比例。
市環保局機動車污染控制處處長李倬表示:“對外地籍號牌汽車實施環保標志管理是有效控制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重要舉措之一。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先后實施該項措施,并取得了較好的環境效益。為保障廣州2010年亞運會期間空氣質量達到國家標準及‘綠色亞運’的要求,對外地籍號牌機動車實行環保標志管理十分必要。”
據悉,本次對外地籍號牌汽車只核發國Ⅰ標志、國Ⅱ標志和國Ⅲ標志三種綠色環保標志,分別適用于符合第一、第二和第三階段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汽車,與本地車完全一樣。從9月15日起,凡持有有效牌證并符合核發綠色標志條件的外地籍號牌汽車,可憑機動車行駛證、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到全市51個核發點申請核發環保標志,首次核發、換發和補發不收取費用。
對于環保標志管理,多數市民表示支持,但過多的標志也給經常來往于珠三角各地的車主帶來了麻煩。據悉,深圳和廣州先后進行了環保標志管理,但目前還無法互認。對此,李倬表示:“各市之間的環保標志互認是趨勢,根據省環保局的計劃,今后要在全省實行統一的環保標志管理,只要申領一個標志就能在全省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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