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扎實有效地推進污染減排工作,江西省進一步細化和強化了污染減排目標責任,將各項指標和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市縣、落實到行業與企業,狠抓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污染減排工作。及時組織編制了《江西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完善有關制度,開展督察、培訓,實施考核通報等制度大力推進污染減排工作進展。
完善統計、監測、考核制度
省政府今年發布了《關于對市縣政府六項考核評價體系的實施方案(試行)》,將污染減排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納入省政府對市縣政府的“六項考核”之中,作為地方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和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并組織制訂了《江西省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
開展污染減排督查
省環保局會同省發改委、省電力公司對火電企業脫硫設施投運率進行核查,對投運率低的嚴格按照要求扣減脫硫電價并予以處罰。同時加強對電廠脫硫設施的檢查,派員駐廠檢查石灰石進廠量、石膏出廠量。2008年上半年,全省環境監察系統出動檢查人員5124人次,共對77家廢水國控重點企業、148個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27個電廠脫硫和二氧化硫非電治理項目進行現場監察。從7月起,省環保局實施污染減排督查局領導分片包干責任制,組織9個督查組,每月對各設區市污染減排進展情況進行督查指導。
加強培訓調度
省環保局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培訓,今年先后培訓有關人員近1000人次。同時組成4個技術組對各地在減排項目篩選、臺賬完善等方面進行指導,統一臺賬目錄,規范臺賬內容。從下半年開始,加強了對減排進展情況的調度,每月組織對各地減排項目完成情況、減排項目臺賬建立情況進行集中審核,核算減排量。
實行考核通報
江西省加大了污染減排的審核及通報力度,今年5月,省污染減排領導小組對各設區市2007年度污染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通報;7月,省政府對沒有完成2007年污染減排任務的3個設區市進行通報批評。8月,省政府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預警和“區域限批”制度,對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減排進展緩慢、全省排名靠后的6個設區市實行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預警,對污染減排工作措施不力、減排項目進展緩慢的8個縣(區)實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區域限批”。從7月起,省污染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結合經濟運行及減排項目完成情況,每月核算調度減排進度,審查減排項目臺賬,并向各設區市政府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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